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现对新疆叶尔羌河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9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喀什市奥林匹克路与城东大道交叉口藏宝阁136234王中王互相告知(喀什运营事业部)
联 系 人:南牛
联系电话:176900330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新疆叶尔羌河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2.新疆叶儿羌河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3.新疆叶尔羌河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